民眾可就近選擇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各類土地複丈、建物測量案件,完成收件、繳費及領件。
服務項目
- 土地鑑界
- 分割
- 合併
- 界址調整複丈
- 調整地形複丈
- 他項權利位置之測量或鑑定
- 未登記土地測量
- 土地坍沒複丈
- 土地自然增加或浮覆測量
- 建物第一次測量
- 建物分割
- 建物合併
- 建物部分滅失複丈
- 未登記建物因納稅需要申請之勘測
- 建物基地號或建物門牌號變更勘查
- 建物全部滅失或特別建物部分滅失之勘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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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範圍
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轄區
注意事項
- 申請人跨所申辦測量案件時,應填具土地複丈或建物 測量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,免附郵資,至地政事務 所申辦並繳納規費。
- 申請退費應至原繳費地政事務所辦理。
- 跨所領取成果時,申請人應於申請時在申請書正面左上 角註明「於○○地政事務所領取成果」字樣,並另附貼足 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。
- 遇郵資不足,於申請人領取成果時一併補足差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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