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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管理單位: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
施行日期 修法重點 相關資料
112年7月 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,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,防杜虛報價格,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,擬具修法除限制預售屋、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購物許可制外,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,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,提升稽查效能等,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,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 相關連結
110年7月 為精進實價登錄制度,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為透明、即時、正確,同時防杜預售屋投機炒作,於110年1月27日再次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等三法,內容包含門牌地號全揭露、預售屋、紅單全面納管、預售屋定型化契約備查、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屢次不改加重處罰。 相關連結
109年7月 為精進申報登錄制度並解決相關爭議,平均地權條例於108年7月31日經總統修正公布,將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實際資訊調整為以權利人及義務人(買賣雙方)為申報義務人,且申報時機調整為併同買賣移轉登記送件辦理,另依違法情節調整罰則區分輕重。 相關連結
101年8月 為解決過去不動產交易資訊不足問題,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之「透明化、公開化」,100年12月30日平均地權條例、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相關條文修正公布,建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