擴大服務項目為「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」,並於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跨所受理,提供民眾蒞所申辦新北市境內建物之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畢後,可委由本所代為跨機關通報申請「自來水表」、「電表」及「天然氣表」過戶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