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,以確保自身權益

  • 發布日期:115-04-02
  • 發布單位: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

【新北市訊】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將於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辦理115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作業。該所呼籲市民朋友注意,倘有祖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請儘速辦理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
淡水地政事務所廖俊隆主任表示,該所115年度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標的,被繼承人計364人、土地1506筆、建物62棟。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,倘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,經查明後,應即公告3個月;若逾期仍未申請,再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15年;管理期滿仍未申請登記者,將移請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,為維護自身權益,建議民眾可上本所網站(首頁/業務專區/登記類/未辦繼承專區/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/新北不動產愛連網)查詢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公告標的。

廖主任進一步表示,倘因繼承關係複雜、人數眾多而難以集合全體繼承人進行分別共有繼承登記者,建議市民朋友可參酌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,由其中1人或數人就被繼承人之土地,先申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,以避免祖產因未辦繼承登記而遭列管,如民眾有其他問題或疑義,歡迎來電或親洽該所諮詢。

*貼心小叮嚀*

繼承權利、扶養義務

無性別差異